2026年开年,海南反腐持续发力,一记记重拳接连出击。
1月20日,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、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受贿案一审宣判,获刑12年;2月28日,海南省委原常委、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受贿案宣判,受贿3.17亿余元被判死缓。再加上此前被查处的三亚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陈仲等人,海南2026年反腐风暴已然形成雷霆之势。
“内鬼”落马:陈笑波案敲响警钟
2026年1月20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、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受贿案。
判决结果:
-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
-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
- 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
陈笑波,男,汉族,1965年11月生,江西樟树人。他曾任文昌市委书记,后升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、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。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”内鬼”,陈笑波利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、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这一判决彻底击碎了”执纪者可破纪”的幻想,是纪检监察系统”刀刃向内”、清理害群之马的有力体现。
“巨贪”伏法:罗增斌受贿3.17亿被判死缓
2026年2月28日,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、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受贿一案。
判决结果:
- 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
-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
-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
经审理查明,罗增斌利用担任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、四川省广安市市长、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、海南省委常委、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、业务承揽、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.17亿余元。
法院认为,罗增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,论罪应当判处死刑。鉴于其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,有重大立功表现,且如实供述罪行、积极退赃,对其判处死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
开年反腐:海南释放强烈信号
2026年开年不到两个月,海南已有多名高官落马:
| 时间 | 人物 | 职务 | 处理结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26年1月20日 | 陈笑波 | 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 | 有期徒刑12年 |
| 2026年2月12日 | 陈仲 | 三亚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 | 开除党籍 |
| 2026年2月28日 | 罗增斌 | 海南省委原常委、海口市委原书记 | 死缓 |
这一串沉甸甸的名单,释放出海南反腐不松劲、不停步的强烈信号。
反腐特点:刀刃向内、力度空前
梳理2026年海南反腐案件,呈现出鲜明特点:
1. 刀刃向内,清理”内鬼”
陈笑波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”内鬼”被严惩,体现了海南“打铁必须自身硬”的坚定决心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”保险箱”,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然的”免疫力”。对执纪违纪、执法违法者”零容忍”,才能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。
2. 不论级别,一查到底
从省纪委副书记到省委常委、省会城市市委书记,无论级别多高、权力多大,只要违纪违法,必将受到严惩。这充分体现了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法治精神。
3. 受贿必查,巨贪重判
罗增斌受贿3.17亿余元被判死缓,陈笑波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判12年,表明海南对腐败分子“受贿必查、巨贪重判”的鲜明态度。
制度保障: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
2026年3月3日,海南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,专门部署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。
会议强调:
- 将集中整治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、以案促改促治紧密结合
- 坚持超常规推动,着力整治顽疾,促进长效常治
- 抓紧制定责任清单、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
- 强化”监督一张网”运用,深化行权数字化改革
这表明,海南反腐不仅聚焦”大老虎”,更紧盯群众身边的”蝇贪蚁腐”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。
结语
2026年开年,海南反腐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”成绩单”。从陈笑波到罗增斌,从”内鬼”到”巨贪”,一个个落马官员警示我们: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,必须永远吹冲锋号。
海南自贸港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,必须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正如海南省政府所强调的,要”推动形成省级标志性成果”,让清廉成为自贸港的鲜明底色。
反腐不松劲,海南在路上。
本文信息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央视新闻等
